转发(厦建工〔2019〕14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发表时间:2019-01-17 16:00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废土管理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年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厦建工〔2018〕217号),2018年12月以来,我局派出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和2个渣土扬尘整治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渣土扬尘大排查大整治执法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 (一)确定检查重点 1.突出房建市政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等重要基础设施,突出超高建筑、深基坑、隧道工程、高边坡、高大模板、塔吊、施工电梯、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检查,全面掌握建设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严格管控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问题隐患,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2.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狠抓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8〕190号)等文件要求,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冬春季节是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时期,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厦建工〔2018〕206号),做好部署落实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4.要高度重视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土方车外运冲洗台的监督检查。要运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车辆进出工地冲洗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专门施工扬尘检查工作台帐。 (二)督促企业自查 督促我市1116个建设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和排查事故隐患做到“4个100%” 、“5个到位”,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 我局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结合“双随机”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878人次,巡查260工程项目,排查发现隐患1326处(一般隐患1326处,未发现重大隐患),对施工单位记1253分,项目经理记1567分,监理单位记1085分,总监理工程师记1256分。此外,给予7个项目的14个责任主体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约谈企业负责人处理。发出《责令改正(全面停工)通知书》3份、《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书》3份;对其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监督服务告知单》共214份。 二、渣土扬尘整治督查 我局2个渣土扬尘整治督查组采取上门走访、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市经核准的20家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抽查运输车辆770辆。对全市5家建筑废土消纳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责令运营单位立即组织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低资质等级企业内部管理比较混乱,不注重内控体系建设,对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控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 二是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对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政策文件了解掌握不及时、不深入,敷衍应对,对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不到位,仍然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三是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企业主要人员履责意识不强,岗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造成高处坠落等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部分工人的技术技能与安全意识较薄弱,事故隐患风险识别能力较差。部分渣土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较薄弱,超速驾驶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查处 (一)由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施工,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幕墙施工的万华金融中心项目,存在未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领导未定期对项目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吊篮等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已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记录、立案查处。暂停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接工程施工业务,并提请省住建厅建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由中建海峡(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宝龙国际中心(1-1#—1-2#楼及三期地下室)工程,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不到位、钢筋加工区未设置安全防护棚、作业楼层洞口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已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记录、立案查处。暂停中建海峡(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接工程施工业务,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由福建省龙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港基百汇仓储(日用百货)项目-物流仓库1#、2#塔楼工程,存在安全技术交底未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安全三级教育流于形式、脚手架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外脚手架与楼层间距防护不到位、钢筋加工场防护不到位等问题突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已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记录、立案查处。暂停福建省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接工程施工业务,并提请省住建厅建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福建省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由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马巷X2017P06项目,存在剪力墙节点混凝土强度经检测低于设计强度问题,已责令全面停工整改,并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记录、立案查处。 五、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贯彻落实1月5日、9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我省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责任主体“红线”意识,要深刻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要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严守安全生产“保底线”,认真组织开展超高建筑、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塔吊、施工电梯、地铁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消防安全、建筑废土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各参建企业要重点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力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突出抓好事故易发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隐患风险识别能力。 四是落实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我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该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的记入不良记录,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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