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厦建工〔2019〕12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1-12 09:00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19〕12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废土管理站,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2019年1月5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召开,省委书记于伟国强调安全生产是生命线、底线、红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从年初就要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庄稼汉市长也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切实做好住建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2号)、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9〕3号),以及我局印发的《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安全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一要督促所有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要按照省住建厅、市安委办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局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并在系统登记留痕,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赶进度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二要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地铁工程、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建筑模板、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工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同时各监管部门加大重点抽查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执法,针对当前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监管部门要坚持强监管、严执法,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不能听之任之,依法依规采取各项执法措施,该停工整改的要停工整改,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请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废土管理站于1月16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结果和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改进监管措施的建议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邮箱xmjsgc@163.com)。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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